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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教育机构 2024-08-29 02:08:04 873 教育网

宝石交发[2021]107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宝鸡市第一中学、宝鸡市实验小学:

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高质量开展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维护良好的教育招生秩序,增强群众自觉性为实现教育幸福收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号(陕教[2021]52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招生工作职责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县(区)为主体、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统筹教育资源,合理划分学区,完善招生计划,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公平。县、区教育体育局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控制“大名额、大班额”,严肃查处和纠正乱招生、乱选校、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在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学校负责报名、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2.落实招生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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