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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高校兼职(高校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教育机构 2024-08-09 00:25:03 704 教育网

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记者何迎春)中共教育部党组近日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号文件推动高等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学风建设。条例共七项,是针对高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携带普通护照或港、澳、台出入境证件到境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或者用公款以其他访问名义出国旅游。

党政领导干部高校兼职(高校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兼职薪酬管理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管理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经批准兼职的部门为兼职单位内设机构及其兼职单位领导人员所领取的报酬,应全额支付给学校,学校根据兼职单位制定相关奖励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3、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报酬相关规定。学校领导人员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或者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给予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接受股权激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以给予现金奖励或者股权激励,但接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其持有股权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奖金相关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明确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干部不得违规领取校内所属单位的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参加校友活动等属于领导职责范围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动报酬。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校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组织公费旅游、与公务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混淆接待国内外宾客的费用;不得列明接待对象应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6、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学校不得以会议名义组织聚餐、安排宴会;不得以召开会议、干部教师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旅游观光;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且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

7、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相关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邀请所属单位与其工作职责涉及的组织者或者管理服务对象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人员;受邀参加宴会的人数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得违规使用公司公务车辆、公共财产或者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旅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不得办理婚丧嫁娶;不得批量、多地点举办红白喜事,不得以“拆散”的方式变相赚钱。

中共教育部党组指出,高等学校党委、纪委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八项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央规定,把纪律放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式”。坚持不降低标准、不放松要求、不减少措施,加大调查举报曝光力度;深入研究分析单位“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制定解决隐形变异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要根据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领导人员的主要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使责任追究常态化。强制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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