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交税不退,教育培训机构交税不退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机构交税不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机构交税不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培训机构暑期托管班能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
一所培训学校应如何交税?应交哪些税?
个人创办培训类学校需要到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经营场所是租赁的,则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经营场所是自用房产的,还需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根据财税【2004】39号文和财税【2006】3号文的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的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根据国税函【1996】658号文的规定,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培训机构是不开发票的吗?学校或教育、培训机?
培训机构是需要缴税的,培训机构开发票取得收入是要缴纳营业税的,税率为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是免征营业税的。(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4款》)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机构交税不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机构交税不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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