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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

教育机构 2024-07-28 19:28:26 419 教育网

摘要:《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向您介绍,人的愤怒是如此廉价,在没有任何根据的事情上将无知视为正义。事后,人们指出错误报道是矛盾的根源。看问题不全面、不理性思考、大众随波逐流等种种因素,都是导致这一事件的罪魁祸首。刘庸曾经……人们的愤怒是如此廉价,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把无知当成正义。事后,人们指出错误报道是矛盾的根源。看问题不全面、不理性思考、大众随波逐流等种种因素,都是导致这一事件的罪魁祸首。刘勇曾经说过,尊重那些和你打架的人的人格,因为你是在讲道理,而不是为了损害对方的人格。”

更好的章节一般原则

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

更好的文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有关招生文件,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重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招收新生的最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机关审议通过。

第四条:学校性质和概况

1.学校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807(国标代码)

3、学校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盖湖中路53号(常州科教城内)

4、学校级别:专科。学校类型:公立学校。类型:省立学校。

5、学校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教育园区”、“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学校”。位于长三角地区中心的常州——。坐落于美丽的***大学科技园、国家高职教育教学中心。江苏省改革实验区高职高专示范园区——常州科教园区始建于1958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理、工、艺于一体、办学经验丰富、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825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是一座花园式、数字化、生态化、可发展的现代化绿色校园,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越的环境。目前校园内有超过11,000名学生。

8。学校以“立德立业、敏学笃行”为校训,秉承“办学有特色、专业有特色、学生有特长”的办学宗旨,确立了“质量第一、能力为本、导向市场、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目前设有纺织化工系、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服装系、经济贸易系、外语系、机电系,染整技术、服装设计、纺织设计、机电一体化等52个专业。商务英语为省级特色专业,影视动画、现代纺织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形成了以全日制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补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9、学校实验实训中心配套设施齐全,教学设备精良。部分设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现有全日制学生9700余人,教职员工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65人,其中教授等高级职称24人;江苏省“清澜工程”骨干教师14人,省级“333”工程培养科目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教学名师团队1个。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并负责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督导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负责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和社会需求,制定了历年13个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规划。

第九条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招生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情况,经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对跨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入场规则

第十一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的有关规定。学校和本章程;以考生报送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政考、体检合格且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录取人数的120%进行评审各省(区、市)规划从高分到低分(江苏省按105%参照文件);若优等生名额不足,学院将按规定招收非优先录取生,直至招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按成绩优先,即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然后按照考生报出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的首选专业未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线,则判断考生的第二个专业选择是否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选择。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未被录取的,符合专业调整的,转入尚未录取的专业;不遵守规定的人将退出该计划。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理科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照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及附加题成绩。若仍相同,则文科考生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不含附加分)成绩排序)、汉语、外语从高到低。排序:若体育、艺术考生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上述规则排序后,如果结果仍然相同,则所有候选人将按照自己的喜好提交。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我校录取的专业不限于外语。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计专业。表演专业根据文化课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到低招生。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校按照学生当年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收取学费。其中文科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专业6800元/生/年。住宿费:1000-1500元/生/年。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部门批准后,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请假未报到者,按旷工处理。超过《学生手册》规定的请假或旷课时间的,需书面申请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和复试。体检合格者方可报名。体检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的,由学校酌情处理;凡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注册后,学校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完成学业者准予毕业)。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学金和***

第二十四条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企业及名人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原籍地银行申请缴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支付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招生信息发布办法、监督举报热线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热线:400-188-1251、0519-86336019、86336023、、,邮编:213164,网址:邮箱:[emailprotected]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通过我校择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申请的参考,不构成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招生督导举报热线:0519-86336025、86336073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今年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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