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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杭州中考有重大变化(今年杭州中考太简单了)

教育机构 2024-08-22 17:09:02 955 教育网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金丹丹

今天下午,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2年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的通知。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有两大变化。

今年杭州中考有重大变化(今年杭州中考太简单了)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交机[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交机[2022]12号,以下简称《省厅高中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教育厅今年3月,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22年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并于今日正式发布。

2022年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与2021年相比有以下变化:

一是市区外民办普高面向市区招生方式调整。根据《省厅高中招生工作通知》相关规定,将多年来市区外民办普高面向市区一直采用线下自主招生的政策进行调整。今年,经省、市教育部门核准的杭州市外和五区三县(市)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的招生,全部纳入市区集中统一第二批招生,相关学校不能自行招录学生。未经核准的市区外学校不能面向市区招生。

二是集中统一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可填报志愿数增加。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可填报志愿数由去年的6个增加到8个,第二批可填报志愿数由去年的12个增加到20个。此调整便于考生志愿的填报。

杭州市教育局将逐步制定并公布全市各类高中招生实施办法。详情请参见杭州教育网文件公告及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杭州教育发布”。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杭州市区

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和高中学校特色多元化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教基[2019]3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落实高中改革现将完成2022年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区,下同)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本市各类高中:

100分钟

120分

纸质评分

计入总分

科学

封闭体积

120分钟

160分

纸质评分

计入总分

社会

开卷

90分钟

100分

以纸质评分

50%计入总分

体育

共有3个类别、6个项目。您可以按照规定自主选题,最多参加两次考试。

30分

各类别最高分之和计入总分。

总分满分

600分

注:上表中考试科目“社会”是“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的简称。如果分数为0.5分,则计为1分。体育科目三类总分若为0.5分,则计为1分。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由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组织实施。坚持以学为本,进一步提高中考出题质量,以学科《课程标准》为基础,注重促进学生核心能力发展,加强试题与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的学科思维能力和现实情境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虑到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需要,严防试卷漏题、怪题、超出课程标准的问题。各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管理、阅卷和招生的技术支持由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五)城市初中应届毕业生科学实验考试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试由初中组织实施,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五、招生录取

(一)各类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完善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模式。

(二)各类高中招生按四个阶段顺序依次进行:中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生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以下简称“中本科一体化试点招生”)、实行名额分配、自主招生、集中统一招生等方式招生。上一阶段招生已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下一阶段招生。

1.中校一体化试点招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语文与本科生融合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将在全市统一试点招生平台上按照“平行志愿”招生方式进行。融合中国学生和本科生。

2.名额分配招生

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分校实行定额招生。其中,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及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院及分校、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等名额分配及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

推荐名额分配学生由初中学校在学业水平考试前等额推荐。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为达到相应招生批次基本控制分数线的推荐生分配名额,最低分数线为95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是基于成绩。

3、自主招生

实行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应当制定相关类别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自主招生的类别有:

(一)自主招生,特色专业

自主招生按专业和特色分为特殊能力学生、自主招生特殊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三类。考生可以选择在一所学校申请三个类别之一,但不允许同时申请两个类别。

在学业水平测试之前,具有专业特色的自主招生首先要接受招生学校的技术(专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参加相关学校专业特色自主招生技术科目(专业水平)考试并通过考试,即视为完成专业特色自主招生申请。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技术(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具有一定权重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加分)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占比例。低于30%。

(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定位和专业特点,经申请批准,可以独立计划招生。考生可以在自主招生学校和专业中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的1至4个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在学业水平测试前,应当先由招生学校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考生报名参加相关学校自主招生专业适应性测试并通过测试,视为已完成所申请学校(专业)自主招生申请。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专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加分)计算一定权重的考核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为90%),并根据考生意愿和总成绩评定,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上述两类自主招生按照专业特色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顺序进行。已被专业特色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4、集中统一招生

自主招生完成后,进行集中招生。集中统一招生分三批进行: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一)第一、二批招生

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龙头分校(含市区同等招生的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等区普通高中)招生招生、其他类型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招生为第二批招生。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外民办高中总体招生纳入第二批招生范围。

第一、二批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一次性填写。以上两批招生一次性提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按“平行选拔”方式录取。第一批招生有8个平行选择,第二批招生有20个平行选择。考生在考前最多可以填写8个和20个平行学校(专业)选择。考试结束后,按照“分数”录取按照“优先、从选”的报考规则,考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依次录取和他们的愿望。

部分纳入第一批、第二批招生的学校特班招生将以技术考试为主。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相应专班申请表(与第一批、第二批申请同时填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申请情况,将考生纳入相应批次,按照“平行申请”录取录取方法。

中专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以“平行志愿”招生的形式独立进行。具体申请和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二)第三批招生

第一、二批招生完成后,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批招生。

上述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三)各高中入学条件

城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晋升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分校的,综合评价品行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并须全部通过6项考核综合素质评价(P等)并获得3项及以上优秀(A等),初中毕业生通过科学实验测试。

城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的,综合素质考核必须全部通过P等6项及以上;考入其他学校和专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必须通过4项(P级)或以上。

六、其他事项

(一)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申请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不得被其他招生学校录取。录取学生转学按《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地字[2022]18号)规定办理。

(二)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与招生相关的捐赠费用和设备费用。各高中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学籍登记,做到“学籍统一”。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初中要加强对高中各项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和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行为。规范纪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加强高中各项招生政策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及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科学防控,规范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

杭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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