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细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是指按规定面向中小学生及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其中,教学人员是指承担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按照其他人员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招用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机构补课管理规定?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这份方案中明确: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底实现动态清零。
2、从方案发布之日起,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3、针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9月开始给予1个月的“消课期”,要求各学科类培训机构利用周一至周五17:30-20:30的时间线上消课。
4、10月1日起,经开区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各机构做好退费、转型工作。
什么叫教育机构管理?
民办教育机构是指国家教育机构以外的社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为了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和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而制定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机构管理,主要是指对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具体包括对机构设置的数量、规格、名称等内容的管理。
机构是职责的载体,职责是机构的内核,一定的职责需要设立一定的机构来承担,所以机构管理与职责管理是直接相联系的。机构管理就是要根据职责定机构,根据职责的变化适时调整机构,使机构设置更好地适应职责履行的需要。
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坚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机构设置的统筹把握和严格管理,严肃机构设置的审批程序,防止擅自设立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等现象的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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