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教育培训问题乱象,红色教育培训问题乱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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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家李某迪嫖娼被抓事件,会不会是得罪了什么人?
得罪了广大人民群众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被抓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遵纪守法。他要是遵纪守法谁能抓?
明星享受了他们身份带来的种种便利、特权和利益,就应该承受这一切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承其伤。作为公众人物,就必须珍惜自己的羽毛。不要光环加身的时候说这是他应得的,犯事的时候就说“他也是个人,也有人的通病”。凭什么?
既然公众人物因为他的身份享受到了普通人享受不到的好处,那他犯错误的时候自然也应当承受普通人不需要承担的舆论压力和后果。遵纪守法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作为公众人物,李云迪的行为表现出其法律观念淡漠、道德自律缺失,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正是因为李某迪是个公众人物,所以他的恶劣行为造成的影响会更加恶劣。
所以嫖娼被抓,不要去怪什么人,更没必要去讨论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因为嫖娼本来就是不对的事。他得罪的并不是什么人,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嫖娼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中国,得罪法律,比得罪任何人都严重得多。
这件事不由令人想起另外两件娱乐圈类似事件。
一、王全安嫖娼事件
7年前一天的上午,一名48岁王姓导演涉嫌嫖娼被抓。随后,有媒体证实该导演正是第六代导演领军人物之一、演员张雨绮的丈夫王全安。几天后的晚上,王全安被抓现场曝光,卖淫女子及嫖资被曝光。据悉,嫖娼所在地为王全安工作室,该地是商住两用的高档小区。
经审查,王全安供认,他是通过手机招嫖信息联系到了吕某某,当晚六时许,二人在王某某的工作室,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王某某付给吕某某800元嫖资。
倒不一定得罪了什么人,卖淫和嫖娼既然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就要依法查处。
不外是通过例行治安检查发现、治安耳目线索、违法嫌疑人坦白交待、群众举报等手段,进行查处打击的。
对于卖淫和嫖娼的人,会通过各种冠冕的形式和隐蔽的渠道来达到“不为人知”的违法交易。一但被发现查处,外界总揣摩是“得罪”了什么人,或被“小人”举报,违法嫌疑人“倒霉”透了。
其实大多数案发线索是由卖淫者供述的,这些违法嫌疑人被抓获后,如实交待了违法行为的情节,为争取有立功表现,一些迷恋声色的名人、权贵的职业、住所、电话等隐私信息尽为其所“抖落”,被用来当做减轻被处罚幅度“法宝”。可想而知,她(他)们的目的是通过手段来达到,动机很复杂,三者又是相互转化的。
有的“嫖客”为什么会在“翻云覆雨”之刻,门被踹开,咋也想不到“座上客”早掉进“始作俑者”的陷井。所以说要叫“人不知”的最好“防范”方式就是“己莫为”!
李云迪如今算不得名人。钢琴不是大众娱乐,所谓高雅艺术,听的,学的绝大多数其实就是附庸风雅,以彰显自己有品味。此番的嫖娼,更像是计划好,提升人气的噱头,嫌日子过得太乏味太寂寞而已。作为看客的我等,可以一笑而过,可以嗤之以鼻,绝不可太当真,上升到娱乐圈大是大非的高度。我估计娱乐圈都不带这小子玩。
戏子误国意思是什么,怎么看待娱乐圈最近频出的思想道德问题,经济问题?
戏子出的作品,就是供大众消遣娱乐的,大众都消遣娱乐了,就居安忘危了,道德一旦散失标准和底线,与经济纯挂上钩了,就丧失了正的、公众的宣传力量,你看,我党早期的文艺歌曲,听的人热血沸腾,积极向上!还好,在这个紧要时期,及时的拨乱象纠正!我党的伟大之处[赞][赞]
这个问题,说起来也复杂。戏子,是贬义的词汇。古时为戏子者多是生活所迫或家族遭难被买到戏班子里的人,他们一般活得没尊严和地位,心中有太多的无奈和心酸。而戏子误国,指一些读书人或者官员、富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骄奢淫欲,贪杯懈怠,玩物丧志丧德,以致于影响家庭和谐、商贸兴盛、从为官清廉正直而葬送自己一生。
当然,现在的主流文艺界的演员或者正当娱乐圈的人,坚持社会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为繁荣文艺做出突出贡献!但不可否认,一段时间以来,娱乐圈怪象乱象丛生,一群“小鲜肉”“小鲜女”被资本运作后吹棒起来什么“饭圈”大行其道,选演员主要考量什么自带流量这成了选择人用人的标准,形成了不良风气,让老百姓痛恨!
这些人思想道德缺失,偷税漏税造成国家经济受影响,也在在青少年中造成不良影响。应该坚决打击!比如最近查郑爽、以前查范冰冰,收缴税款几个亿,而且带动了一批明星主动补税款,处理了一抓不良艺人,艺苑界吹起一阵阵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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