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学前教育宣片,县区学前教育宣片制作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县区学前教育宣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县区学前教育宣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五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是: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
教育部将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制作主题公益宣传片,拍摄系列专家电视访谈节目,并在有关电视频道和“微言教育”平台循环推送,支持各地开展宣传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多种传媒,搭建宣传平台,组织专家、园长、校长和有经验的教师为家长答疑解惑,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有必要强制学校配备建造让学生从小学会游泳的设置(游泳池)吗?
想要每个学校都配设游泳池是不大现实的,除非国家将来更富裕了,在这方面投资,就有可能实现。
人的基本生存技能是走路、游水、爬山。
走路人人都会,嫌累就用车代步,这个没有问题。
爬山一靠体力二靠一点小技术,但体力是主要的。人们不会天天爬山,而爬山也不会出大的安全事故。
最大的问题是人如何学会与水为伴?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学会游泳。
那么学校要不要把游泳🏊🏻作为体育课程呢?个人认为不要强行。要学会游泳,渠道多的是,不一定需要在游泳池里由专门的教练去教,那是赛技比赛的训练模式。一般人学游泳,多跑几回池塘就搞定了。其实一般人会水很简单,手扒扒,脚蹬蹬,腰扭扭,会换气,掌握这些基本方法,对付静水应该没什么问题。
现在人们的安全意识太过于强烈,谈水色变,过于谨慎,连小孩站在塘埂上都会受到斥责。
我已近60岁了,现在游个200米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我的游泳小技巧不是教练教的,是小时候在池塘、水库的水里“泡”出来。小时候,农村条件差,夏天洗澡盆就是池塘。午饭后,结伙在水里泡1个小时才上学。晚饭后到塘里泡1个小时算是洗澡。泡着泡着,在水里站立就沉不下去了。什么扒水泳(自由泳)、仰泳、扎满子、侧身泳、踩水行,样样都会,一个不精。前几年的一次钓鱼,抛杆的鱼钩被挂住了,我心痛那副线组,脱衣下水,回来100m水程,将鱼钩捞回。同伴惊讶:想不到你老大不小的人了还会游泳?
二十年前,一到夏天,傍晚的大河里人头窜动,会水的回来于东西两岸,不会的河边打水,小孩在游泳圈里快乐拍打,旁边的大人口传身教。游泳圈各式各样,有买的商品,有废弃的车轮内胎,有木制的,甚至还有羊皮筏子。自从立了“河水很深,禁止游泳!”的牌子,这个场景就消亡了。当然,水质被污染也是诱因之一。
学习游泳,不挑场所,学会游泳,避免溺亡。
可以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试行,但不能强制实行,也不可能强制实行。
游泳是一个体育项目,也是一项生存技能。如果所有学生都学会了游泳,确实可以减少一部分溺亡事故,尤其是不慎落水的溺亡事故。
但是,一所学校要配备游泳池、保证每个学生学会游泳,不单需要雄厚的财力、物力,还要有专业的教练和救生员。即便是地方财政充足,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很多城区学校也没有足够的地方开挖游泳池。这就导致“强制学校配备游泳池”成为空谈。
另外,一旦学校拥有了游泳池,开设了游泳课程,一个新的安全责任,游泳池的监管和游泳课上的学生安全就完全落到了学校和政府。在今年5月初,就有报道一所私立学校的在校生在学校游泳池溺亡事故。因此,作为有条件实行的学校负责人和政府部门,也会非常慎重的考虑。
再有,我们也知道,溺亡事故中除去不慎落水溺亡的,有一大部分溺亡者反而是会游泳的。我在想,到时候,会不会有家长找学校责任,“要是我的孩子没有学会游泳,他是不会去玩水的,不玩水就不会出事呀!”
我觉得,不能把所有的事情和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学校。游泳作为生存技能,让孩子学会游泳,是父母的责任。监管孩子不私自下河下塘游泳,更是父母的责任。比如长沙每年暑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学生凭学生守则可以到相应游泳馆免费游泳(但须家长陪同),个人觉得这项政策值得推广。
我是@老九皮四 ,欢迎关注探讨!
现在学校麻烦事越来越多,老师的责任越来越重,现在还提出要搞游泳池,搞游泳池事小,但安全是关键,浸死人就不用说,如果小朋友在游泳呛了一口水,家长以游池水不干净为由而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你说学校能承担得起吗,所以按广卅话讲"小只香灶,小只鬼"(意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还学校一份清静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县区学前教育宣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县区学前教育宣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