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0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性质及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条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校,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4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单位,学院的培养目标是为铁路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
第四条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经教育部、吉林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院高职分类考试面向吉林省招生。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考生如生源不足,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后,不足部分则转入学院当年吉林省专科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报名网址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http://ddzs.jtpt.cn/)。
第八条报考条件:符合吉林省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院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第九条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上考试进行。文化素质考试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章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说明
第十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一考试外语不限。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一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动车组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交通运行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路机车运行铁路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物流管理、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路工程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建筑与维护、铁路机车车辆制造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技术专业及以上专业适合男学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十二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公安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为《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动车组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交通运行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路机车运行铁路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物流管理、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路工程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建筑与维修、铁路机车车辆制造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由于上述专业的就业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行业,此类企业在招聘时不会招收色弱或色盲的应聘者。建议有色弱或色盲的考生不要报考此类专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对应类别
投稿比例,按顺序自愿投稿批次,经学校审核的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生源省份对招生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学生招生比例要求执行。
2.高职院校单次招生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每个候选人仅限于6个专业。
考虑到加分,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按照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分班,报考时按成绩排序专业。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
1、相应类别按照“主要级别差”的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的水平差为3分,第二专业和第三专业之间的水平差为3分,其他专业之间的水平差为0分。主要招生时按申请成绩排序。对于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所在省市将各科成绩以小数形式列于总分后的,按本省排名顺序进行比较。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即对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
2、高职院校招生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学院以“成绩第一”的原则进行招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专业调剂
1.对应类别
同批次院校考生自愿报考我校但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且需调整的专业,由高分调整为低分至未完全录取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专业培训要求;对同一学院的同批次考生,经学校自愿报考,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符合调整要求的考生,予以退学。
2.高职院校单次招生
对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由高分调整为低分至未完全录取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予以调整,但对成绩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和调整但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予以退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时,仅录取申请该专业的考生。调整期间,“是否进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整”选项选择“是”的考生,将进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整。如果选择“否”,则不予调整录取。如果填写的6个选项中没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视为没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不予调整。如果两项功能调整均选择“是”,系统将自动调整至未满的普通专业。普通专业招满后,再调整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六条按教育部规定,已被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高考招生。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以下具体资助项目: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励和资助项目。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认定学生的困难,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经济资助。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跟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在新生开学时,按照吉林省价格审核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32——66136800。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网址:www.jt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吉华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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