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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学前教育政策(咸阳市学前教育补助政策)

学前教育 2024-09-07 12:00:12 826 教育网

近日,《咸阳市学前教育(2018-2020年)行动计划》发布。咸阳市将新建公办幼儿园74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4所。其中,2018年新建23座,改扩建15座;2019年将建成并翻新28座。9将扩大;2020年新建23座,改扩建10座。支持、规范、引导民办幼儿园“降价提质”、普惠发展。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85%以上。

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取缔三班以下民办幼儿园和家庭办幼儿园,规范民办幼儿园审批和管理,坚决禁止无证举办幼儿园。

咸阳市学前教育政策(咸阳市学前教育补助政策)

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幼儿园建设政策。颁布《咸阳市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实施细则》。居住区1500户及以上新建社区必须建设配套幼儿园,幼儿园必须与居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新建社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其产权和管理权属于教育部门。任何个人和机构无权擅自改变其属性或处分资产。确保配套幼儿园转为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县规划部门对未按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社区,一律不予批准。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市社区建设必须根据需要配备幼儿园。

到2020年,基本将所有幼儿园教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副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中,适当倾斜优秀幼儿园教师。

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幼儿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增强幼儿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关心、爱护的责任感为并尊重儿童。严禁对儿童使用体罚、变相体罚或者讽刺、咒骂、挖苦等手段,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幼儿园园长40%、教师30%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到2020年,全市建立5个省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各县市建立1个市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探索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办好幼儿园大班,纠正“小学生化”倾向。到2020年,各县市建设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和学区幼儿园教育科研共同体,引领区域幼儿园整体发展。

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坚决杜绝“强化幼儿成长”的提前教育和强化培训。督促小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行学科知识零起点教学。

推进园区依法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幼儿园监管,到2020年全面取缔无证幼儿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学籍管理。有效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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