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特点,学前教育学特点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前教育学特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学前教育学特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前教育三个特点?
一、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
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的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或幼儿园,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或托儿所。如今我国仍然是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因此家长送幼儿去幼儿园不具有强制性,时间安排也相对灵活,所以学前教育的第一个特点是非义务性。
二、学前教育保教结合
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而旺盛的阶段,也是身体各种器官、各个系统的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期。因此,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要特别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的。最近社会上仍然有很多人认为幼儿老师就是保姆,其实,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观点,因为保姆只是照顾幼儿的吃喝拉撒睡,幼儿在保姆的培养下就会养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习惯,而幼儿老师的保教结合,强调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保中有教,教中有保,寓教于养,在保育中对幼儿实施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掺杂着保育,从而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的发展。
三、学前教育的启蒙性
学前教育的启蒙性,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要与他们的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要启于未发、适时而教、循序渐进,不损伤“幼嫩的芽”,并且要促使其茁壮成长。
在学前教育阶段,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对于学前儿童来说,专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为他们提供的内容是最基本的,具有启蒙性;学前儿童自由地游戏玩耍,甚至进餐、午睡、穿衣等都是结合他们的生活在学前教育机构的一日活动来安排的,具有生活化的特点。在考试中凡是遇到“我们教给孩子的具体知识是粗浅的、容易理解的”这样的题干描述,我们一般选择启蒙性。
简述学前教育的性质和特点?
(一)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 (二)学前教育保教结合 (三)学前教育的启蒙性 (四)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 (一)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 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的各方面的情况。
学前教育的基本特点:(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段和个人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身体、智力、道德、审美素质和人格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龄前儿童的照顾应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营造适宜的环境,充分发挥教育功能
性质:(1)基础性。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诸方面,为一代新人具备良好素质做好破蒙启智、培土奠基工作,为儿童顺利地进入小学及其以后的学习做好身体心理的充分准备,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具有绝对的基础性。
(2)公益性。学前教育对个体而言是“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对社会而言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国家而言是“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从经济角度看,是“筑建国家财富”,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从政治角度看,是国家战略项目,具有公共服务体系组成成分的性质。总之,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显著的公益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前教育学特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前教育学特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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